關于資質合并,資質重組,資質增項等等,我們常說的,“資質剝離”是很少聽到的。這就是剝離資質的意義。在什么情況下建筑企業需要剝離資質?取消資質有什么好處?以下由我為您解答。
什么叫資質剝離呢?
拆分資質又稱資質分立,即拆分母公司所擁有的建筑資質,等于有建筑資質的公司成立子公司或公司,再拆分其資質。
在分離后,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體公司與母公司進行公司變較,變較后進行資質剝離,剝離后的建筑資質由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體公司承繼,然后進行公司變較和法人變較。因此,一個全新的建筑公司和建筑資質被徹底剝離。
建筑企業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剝離資質?
一、老企業經營不景氣,營業出現偏差,企業負責人身體等多種外部原因,企業資質維修費用近于盈利!
二、企業資質長時間上升,核心業績缺失!
建筑企業的發展瓶頸很難打破,建筑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強,迫切需要大的建筑資源和大的項目!
建筑工程資質合并界定。
一、企業吸收合并,即一家企業吸收另一家企業,被吸收企業已經辦理工商注銷登記,并申請注銷資質,企業申請被吸收企業資質;
2.企業新設合并, 多個有資質的企業合并重組為一個新的企業,原企業已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并提出注銷資質申請,新企業申請承繼原企業資質的;
三、企業合并(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):被吸收企業或原企業不能在短時間內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,在申請注銷資質時,合并后的企業可以取得有效期一年的資質。有效期滿后,經工商注銷登記后,可按規定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,逾期不提出申請的,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,企業相關資質按規定重新核定;
四、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、分立,即企業因經營結構調整,在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、或各全資子公司之間進行主營業務資產、人員等方面的轉讓,在總體資質不增加的情況下,企業申請資質全部或部分轉讓。